当前位置: 万健康网 > 经验 > 健康 > 正确用药安全度过孕期

正确用药安全度过孕期

更新时间:2024-04-19 11:13:16

  孕期是个非常特殊的时期,胎儿可能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健康威胁。在临床工作中,我们发现,许多准妈妈被孕期用药困扰着,艰难的进行选择。由于某些药物可以通过影响母体的内分泌、代谢等间接影响胚胎,也可以透过胎盘屏障直接影响胎儿,因此孕期用药应该十分慎重,必须严格选择,非到必需不要随便用药。

  各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

  1、受精卵着床前期:

  此期的受精卵与母体组织尚未直接接触,故着床前期孕妇用药对其影响不大。但若药物毒性极强,会造成极早期流产。

  2、受精卵着床后至12周左右

  胚胎、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、迅速发育、不断形成的阶段,此时用药,其毒性能干扰胚胎、胎儿组织细胞的正常分化,任何部位的细胞受到药物毒性的影响,均可造成某一组织或器官发生畸形。此时期是药物致畸最敏感的时期。

  3、妊娠4个月以后

  胎儿各器官已形成,药物导致胎儿畸形的可能性下降,已不再能够造成大范围的畸形,但对有些尚未分化完全的器官,如生殖系统仍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。神经系统因在整个妊娠期间持续分化发育,故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可以一直存在。

  我国孕妇用药分级

  目前我国对孕妇的用药借用了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制定的标准,分级如下:

  A级药物:对孕妇安全,对胚胎、胎儿无危害。如适量维生素A、B、C、D、E,氯化钾,左甲状腺素钠片等;

  B级药物:对孕妇比较安全,对胎儿基本无危害。如青霉素、红霉素、地高辛、胰岛素等;阿莫西林、氨苄西林、几乎所有的头孢类抗生素、克霉唑、胰岛素、布洛芬(但是妊娠晚期、临近分娩用药副作用较大,要非常谨慎)、对乙酰氨基酚。

  C级药物:仅在动物实验研究时证明对胎儿致畸或可杀死胚胎,未在人类研究证实,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,确认利大于弊时方能应用。如红霉素、阿奇霉素、庆大霉素、螺旋霉素、环丙沙星、氧氟沙星、甲硝唑、法莫替丁、阿昔洛韦、异丙嗪、异烟肼、咪康唑、乙肝疫苗、阿司匹林、氢化可的松、制霉菌素等。

  D级药物:对胎儿危害有确切证据,除非孕妇用药后有绝对效果,否则不考虑应用。如链霉素(使胎儿第8对脑神经受损、听力减退等)、盐酸四环素(使胎儿发生腭裂、无脑儿等)、卡那霉素、氨尿密啶、百消安、碘、磺胺甲f唑、卡马西平、劳拉西泮、西拉普利等。

  X级药物:可使胎儿异常,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。如甲氨蝶呤(可致胎儿唇裂、腭裂、无脑儿、脑积水、脑膜膨出等)、己烯雌酚(可致阴道腺病、阴道透明细胞癌)、 氯霉素:抑制胎儿的骨髓造血机能,致新生儿肺出血。利巴韦林、艾司唑仑、氟伐他汀、紫杉醇、炔诺酮、米非司酮、风疹疫苗、麻疹疫苗等。

  妊娠前3个月,以不用C、D、X级药物为好。出现紧急情况必须用药时,也应尽量选用确经临床多年验证无致畸作用的A、B级药物。

  西药要有严格的选择,那么中药就一定安全吗?答案是否定的。部分中草药对孕妇及胎儿有不良影响。如红花、枳实、蒲黄、麝香、当归等具有兴奋子宫的作用,易导致胎儿缺血缺氧,致使胎儿发育不良和畸形,甚至引起流产、早产和死胎;大黄、芒硝、大戟、商陆、巴豆、芫花、牵牛子、甘遂等可通过刺激肠道,反射性引起子宫强烈收缩,导致流产、早产。

  有些药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毒性,如斑蝥、生南星、附子、乌头、一枝蒿、川椒、蜈蚣、甘遂、芫花、朱砂、雄黄、大戟、商陆、巴豆等,它们所含的各种生物碱及化学成分十分复杂,有的可直接或间接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。雄黄的致畸作用肯定,孕妇应绝对禁服。朱砂含有可渗性汞盐,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、耳聋、斜视、智力低下等。同时,中医认为,如果孕妇滥服人参、桂圆、黄芪等甘温补品,甘温极易助火,动胎动血,对有阴虚内热的孕妇来说,无异于火上加油,很可能造成先兆流产或早产。

  需引起重视的是,许多有毒副作用的中草药,常以配方形式出现在中成药之中。所以对含上述成分的中成药须警惕,对注明有孕妇禁用、慎用的中成药,应避免服用。

  十月怀胎过程中,如果准妈妈的身体出现异常,一定要及时到医院就诊,以得到专业、正规的用药指导,使腹中的胎儿和您健康度过孕期。

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万健康网,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!

上一篇: 怎么教八哥学舌 下一篇: 什么是立功量刑情节